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132 发布机构: 嘉定镇街道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02日 主题分类: 送达公告
关键词: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文书送达公告No:0800424

发布时间:2021-12-02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文书送达公告

  

丁琳、康连才、康亦宁:

根据《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17.1.2的相关规定,本机关拟对你所有的坐落于嘉定镇李园二村123号101室的不动产附有违法建筑的情况,由不动产登记事务机构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予以记载。本机关已依法制作《附有违法建筑的不动产认定书》(文书编号No:0800424,附后)。因:

  □当事人难以确定;

  ☑难以送达当事人。

现本机关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特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2日

 

附:(No:0800424)

2c7cad2c08d942e2b56653e51460692b.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