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00000182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2022年10月08日 | 主题分类: | 送达公告 |
关键词: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文书送达公告No.0801087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文书送达公告
顾正炯、邓毅:
根据《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17.1.2的相关规定,本机关拟对你所有的坐落于嘉定镇塔城路475弄29号601室的不动产附有违法建筑的情况,由不动产登记事务机构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予以记载。本机关已依法制作《附有违法建筑的不动产认定书》(文书编号No:0801087,附后)。因:
□当事人难以确定;
☑难以送达当事人。
现本机关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特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8日
附:(No:0801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