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0029 | 发布机构: | 嘉定镇街道 |
发文日期: | 2019年03月18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2019年嘉定区嘉定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2019年嘉定区嘉定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嘉定镇街道实际,现就2019年嘉定镇街道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小学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嘉定镇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后,根据划定的学区,凭户口簿和相应的房地产证等报名入学。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3日前至规定地点审验核实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就读嘉定镇街道辖区内幼儿园的适龄儿童至就读幼儿园审验,其他幼儿至嘉定镇街道教委审验。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区居住地入学,凭嘉定镇街道《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嘉定镇街道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2)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嘉定镇街道《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嘉定镇街道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3)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根据《2019年嘉定区“本市户籍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4)嘉定镇街道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嘉定镇街道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嘉定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二)入学信息登记
4月8日-4月23日,在嘉定镇街道辖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shmec.gov.cn,以下简称“入学报名系统”)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小学《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具体登记时间根据各幼儿园安排)。
4月8日-4月23日(4月13日、14日、20日、21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未入园或在非本市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嘉定镇街道教委(塔城路885号101室)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家长完成信息登记后,须在4月23日前在“入学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白色背景、近期免冠数码照片,像素为272*354,分辨率为350dpi,jpg格式),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或民办小学面谈活动的重要依据。
4月23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 入学信息登记时须携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嘉定镇街道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须携带: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学历证明等。
2、配住嘉定镇街道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须携带: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学历证明等。
3、居住地为嘉定镇街道,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区居住地入学。须携带:户口簿、嘉定镇街道《回执》、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或相应的房地产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学历证明等。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携带:户口簿、嘉定镇街道《回执》、相应的房地产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学历证明等。
嘉定镇街道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须携带:父母及幼儿集体户口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学历证明等。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必须携带材料:
(1)儿童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2)父母有效期内身份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不含补缴)的缴费清单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嘉定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3)嘉定镇街道辖区内住宅类房产证或嘉定镇街道辖区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其他选带材料:父母一方居住证积分通知书、结婚证、学历证明等。
(三)公民办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5月3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四)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5月18日-5月19日为嘉定镇街道辖区内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
6月15日-6月16日为嘉定镇街道辖区内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6月15日-6月16日第二批验证。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相应的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学历证明。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清单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五)政策宣传与时间节点
3月15日,嘉定镇街道教委、辖区内各学校、通过网站公布、社区张贴招生告示和向家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告知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信息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以及申请就读所须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月16日上午8:00—11:00,嘉定镇街道辖区内公办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向社区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展示学区、集团建设的共建共享资源。但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或面谈,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也不得留下家长的联系方式。各学校“校园开放日”要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张贴通告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做好活动设计和运行方案,维护安全、有序的活动秩序。
8月10日为受理公办小学就近入学学生申请入学和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手续截止日。8月15日前,各学校完成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二、初中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1、人户一致的学生
嘉定镇街道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经现就读小学在2019年4月13日前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由区教育局根据划定的学区,安排入学。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13日前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1)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区居住地入学,凭嘉定镇街道《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4月13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嘉定镇街道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2)本区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嘉定镇街道《回执》(截止日为4月1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嘉定镇街道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3)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根据《2019年嘉定区“本市户籍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4)嘉定镇街道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1)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嘉定镇街道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嘉定镇街道户籍或持有嘉定镇街道《回执》或居住嘉定镇街道配住廉租房,确需到嘉定镇街道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13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2)嘉定镇街道辖区内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目前在嘉定镇街道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4月13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嘉定镇街道辖区内小学五年级就读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嘉定镇街道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13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携带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嘉定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8月10日前,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区申请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区教育局登记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二)信息核对
4月2日-4月13日,嘉定镇街道辖区内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相关证件到就读小学进行更正。
4月13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6月2日上午8:30-下午15:00,嘉定镇街道教委(塔城路885号101室)对申请就读初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等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进行信息比对。
※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信息核对时所须携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必须携带材料:
(1)子女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学籍证明材料。
(2)父母有效期内身份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不含补缴)的缴费清单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嘉定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3)嘉定镇街道辖区内住宅类房产证或嘉定镇街道辖区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其他选带材料:父母一方居住证积分通知书、结婚证、学历证明等。
(三)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
实施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须于4月14日-4月15日,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小升初艺体特长生报名”栏目在线报名。限报名就读意愿区一所初中的一个项目,并于4月18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近期照片。体育、艺术特长生全市统一测试时间为4月20日-4月21日,特长生招生工作于4月28日完成。
(四)公办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告知书发放
4月13日,现就读小学须向嘉定镇街道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公办初中告知书。
(五)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嘉定镇街道辖区内初中在组织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结婚证、学历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家长须带领学生,携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清单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结婚证、学历证明,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嘉定镇街道辖区内初中不得接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辖区内初中应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六)政策宣传与时间节点
3月15日,嘉定镇街道教委、学校通过网站公布、社区张贴招生告示和向家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告知辖区内小学五年级学生及家长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信息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以及申请就读所需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月16日上午8:00—11:00,嘉定镇街道辖区内公办初中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向社区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展示学区、集团建设的共建共享资源。但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或面谈,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也不得留下家长的联系方式。各学校“校园开放日”要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张贴通告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做好活动设计和运行方案,维护安全、有序的活动秩序。
8月10日为受理公办初中就近入学学生申请入学和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手续截止日。8月15日前,各学校完成六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三、民办学校招生
(一)网上报名
民办小学、初中运用“入学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
4月26日-4月28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最多可填报2所民办小学。
5月6日-5月8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3所民办初中。民办初中报名成功后,家长须于5月13日前在“入学报名系统”的“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近期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民办学校面谈。
(二)面谈程序和方法
5月18日-5月19日,民办小学、民办初中举行面谈。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凭面谈通知,本市户籍学生须携带户口簿、《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须携带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等证件和材料;参加初中面谈的学生还须携带《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手册》。
(三)校园开放日
4月13日-4月21日,民办中小学可以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余时间不得安排面向非本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活动。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机构挂钩。民办中小学不得提前组织面向幼儿园大班幼儿、小学毕业生的招生宣讲或其他变相遴选学生活动。
(四)录取工作
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办法。
5月20日-5月21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
5月23日-5月24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
5月26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限初中)。
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或“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民办学校在5月27日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将新生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民办小学不得招收非适龄儿童,非适龄儿童是指不在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儿童。民办初中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和嘉定镇街道教委按照当年度区、嘉定镇街道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报名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安排进入初中就读: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四、特殊学校招生
嘉定区成佳学校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区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咨询电话:59530983*8003。对于无能力入学就读的本区重度残疾儿童,对口学校应送教上门。
备注:
1、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2、相关招生政策可登陆嘉定教育网信息公开栏查询 (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3、居住证办理及积分相关政策可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查询
4、嘉定镇街道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或关注嘉定镇街道“嘉定镇慧龙坛”微信公众号
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嘉定镇街道教委在新生招生过程中不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包括爱心费、建设费、实物等)。咨询、举报电话:59534853。
“嘉定镇慧龙坛”微信公众号:
嘉定镇街道教育委员会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