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8122000-2020-001 | 发布机构: | 嘉定镇街道 |
生效日期: | 2020年03月18日 | 文 号: | 嘉嘉〔2020〕7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嘉嘉〔2020〕7号关于印发《嘉定镇街道小型建设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嘉嘉〔2020〕 7 号
关于印发《嘉定镇街道小型建设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嘉定镇街道小型建设工程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18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印发
(共印80份)
嘉定镇街道小型建设工程实施细则
按照嘉定区建管委关于加强小型建设工程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区委对街道政治巡察工作的意见反馈和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有序、高效实施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工作原则
按照“归口管理,专业实施,运作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工程项目建设各部门工作职责,理顺街道建设工程管理机制,形成“项目建设专业化、管理机制规范化”工作格局,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操作流程科学合理,项目实施优质高效。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细则所称的小型建设工程是指使用区、街道两级财政及街道所属国有(集体企业)资金的,总金额不满400万元的街道各部门、社区及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项目预算单位”)的建设工程。具体包括:
(一)基础设施项目:道路、桥梁及相关配套建设(土石方、桩基、绿化、给排水、河道疏浚、环卫设施)等工程;
(二)公用事业项目:学校、医院、街道及社区相关办公用房等基础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修缮、装饰工程等。
第三条 工作职责
(一)项目预算单位是项目建设的需求方,也是项目建设后的使用(或管理)方,负责落实项目资金,明确功能定位,提出设计方案等。
(二)党政办公室负责审核总金额30万元以上项目履行“三重一大”审批程序,未通过或未履行的项目不予实施。
(三)规资所负责街道建设工程的统筹管理和具体实施,包括办理项目立项、报建、招标(采购)以及合同订立等手续,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资料归档等相关管理工作。
(四)社会发展办公室(财务)负责总金额10万元以上建设工程项目资金预审及项目竣工决算的审价。
(五)街道纪工委(监察办)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并严肃查处项目建设过程中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违规问题。
第四条 项目计划
(一)各项目预算单位年内拟实施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已列入街道年度财政预算。
(二)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项目,形成《嘉定镇街道年度建设工程项目计划表》,包括项目名称、预算金额、建设内容、实施时间等。
(三)未列入年度计划表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实施。如确需实施,须经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获得调整预算批准。
第五条 实施管理
(一)项目概算。项目预算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委托设计确定方案后提出项目概算。
(二)项目预审。社会发展办公室(财务)委托第三方对项目概算进行投资控制审核,出具《项目预审报告》。预审后的项目概算作为项目立项依据。
(三)项目审议。根据预审报告,总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分管领导提交街道“三重一大”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项目立项。
(四)项目立项。由项目预算单位书面提出:项目立项申请(附件1),填写《嘉定镇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表》(附件2),附《项目预审报告》,项目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上须提供“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并按审批程序经街道领导签字同意后,由规资所根据项目预算单位所提供的完备资料办理项目立项。总金额100万元以上项目附廉洁立项告知书及预算单位廉洁承诺书。
(五)项目招标(采购)
1、总金额1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的项目,按照《嘉定区小型建设工程采购管理办法》实施并确定施工单位。
2、总金额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项目,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中标单位。
3、合同金额3万以上、总金额不满10万元的项目,采取“邀请比价”的方式,在不少于三家施工单位中以最低价中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具体由规资所组织实施。
4、合同金额不满3万元的项目(零星修补类),由项目预算单位自行选择确定施工单位,并按照街道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六)合同签订
1、施工单位在取得《施工中标通知书》及比选确定后,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及廉洁合同(协议)等。
2、由规资所负责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合同的起草、把关与签订。
(七)施工管理
1、施工前,由规资所组织召开项目预算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参加的开工协调会、技术交底会,明确实施内容、技术规范、各自职责等。
2、施工中,规资所视项目大小及施工难度等因素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召开项目施工例会,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协调处置项目建设中的相关事宜。
(1)若施工过程中需要改变项目使用功能、变更设计、提高标准等增加工程量(金额)的,由项目预算单位分管领导报经党政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2)若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可确定的因素导致需要增加工程量(或金额)的,由建设口分管领导报经主任办公会议后实施。
3、竣工后,由建设口及项目预算单位分管领导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出具《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附件3)。
4、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建设口分管领导向主任办公会议定期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及所需协调解决的事项,以更好推进项目建设和完成。
(八)资金拨付
1、项目资金支付方式和期限等按合同约定执行,由规资所按照《嘉定镇街道建设工程项目费用审批表》(附件4)审批程序,会同项目预算单位做好项目资金拨付。
2、工程款支付方式约定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支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经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价的40%,出具竣工决算审价报告后支付至工程审定价的95%,剩余5%尾款按合同约定在质保期结束后按实支付。
(九)工程审价
1、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由街道社会发展办公室(财务)负责并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工程审价,审价报告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2、合同金额不满3万元工程建设项目,可免于审价,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另有规定、约定的除外。
(十)档案管理
工程审价结束后,由规资所做好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并按要求移交街道档案室保存。
第六条 附则
本细则所称“以上”均包含本数,“不满”、“超过”均不包含本数。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规资所负责解释。
附件:1、关于XXX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
2、嘉定镇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表
3、嘉定镇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4、嘉定镇街道建设工程项目费用支付审批表
附件1
关于XXX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
街道办事处:
为了………………,将实施XXX工程。工程涉及(具体内容、规模、数量)……,工程地点……,工程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特向嘉定镇街道申请该工程项目立项,请批示。
附件:1、嘉定镇街道XXX工程预审报告
2、“三重一大”会议记录
项目预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嘉定镇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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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 时间 |
| 竣工 时间 |
| 验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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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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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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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收 单 位
| 设计单位(盖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签字) | 施工单位(盖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签字) | 施工监理单位(盖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签字) | |||||
投资监理单位(盖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签字) | 需求单位(科室) (盖章)
负责人:(签字) | 建设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