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F8315000-2020-001 发布机构: 嘉定镇街道
生效日期: 2020年04月13日 文 号: 嘉嘉〔2020〕10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街镇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嘉嘉〔2020〕10号

关于嘉定镇街道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3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嘉〔2020〕 10 号  

 

关于嘉定镇街道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各社区、直属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部门):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沪府发[2020]3号)以及《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嘉府发[2020]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嘉定镇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国务院人口普查工作方案和要求,开展人口普查各项工作,真实准确反映本街道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

  全面查清本街道人口数量、人口结构、区域分布、住房等基本情况,为嘉定区制定和完善人口与发展战略、政策体系,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科学、准确、完整的基础数据。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涉及每个家庭和每个人。本街道外来流动人口比例大,“人户分离”情况普遍,调查环境复杂,入户难度大。各社区和部门要充分认识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难度,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本社区、本部门的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嘉定镇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本街道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社区发展办(经管),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组织实施。各社区、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各社区要充分发挥社区自治作用,成立社区普查小组,对接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认真做好本社区人口普查工作。

街道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将按规定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四、经费保障

本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已列入2020年度财政预算,经费使用将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普查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普查各项工作。街道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加强宣传工作

  街道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宣传部门切实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报道工作。各社区要因地制宜,采用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

  要加强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在本次人口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向普查机构提供部门行政资料,协调有关单位提供相关数据。街道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部门和单位提供数据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四)强化工作监督

  街道普查机构将建立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对普查各阶段、各环节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同时,将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对普查中违纪违法责任人,由普查机构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或者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附件:嘉定镇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3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印发

(共印80份)

附件

 

嘉定镇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郭亦鹿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建强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梁东红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夏洁心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  峰  街道社区平安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王  敏  街道社区发展办(安监)主任

    朱  杰  街道社区管理办主任、征收办主任

    庄玉兵  嘉定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  慧  街道社区发展办(经管)主任

    吴华青  街道社区党建办(统战)主任

    沈晓华  街道党政办主任

    陆根林  街道武装干事

    陆晓红  街道社区自治办主任

    陈渊玲  街道社区文明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秦  兰  街道社区服务办主任

    钱  华  嘉城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高松杰  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

    顾煜文  街道社区发展办(财务)主任

    唐海燕  街道房屋管理事务所所长

  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社区发展办(经管),李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普查工作完成后,嘉定镇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