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F8119000-2020-001 发布机构: 嘉定镇街道
生效日期: 2020年05月07日 文 号: 嘉嘉〔2020〕13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街镇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嘉嘉〔2020〕1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嘉定镇街道社会救助监督管理推进规范救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5-07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嘉〔2020〕 13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嘉定镇街道社会救助监督管理推进规范救助的实施意见

 

 

街道各社区、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和相关政策措施更好更全面地落实,结合《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民救发〔2018〕29号)和《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社会救助监督管理推进规范救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嘉府办发〔2019〕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本街道社会救助监督管理,推进救助规范化,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和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大监管力度、改进工作作风,全力打造阳光救助、诚信救助、公平救助,全面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化、精准化水平,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依法加强社会救助领域监督管理,盯紧社会救助工作程序、审核确认、资金监管等重点环节,加强权力行使关键节点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依法救助、规范救助、精准救助,从严从实从细,层层压实责任,不断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落实到位,社会救助资金的规范使用,有效防范和治理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三、组织实施

1、建立由街道分管领导牵头,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会救助事务所)、相关职能部门、社区共同参与的联合工作机制,根据市区两级政策文件精神,坚持统筹兼顾、协调联动的工作原则,共同研究推进街道社会救助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救助的合规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2、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会救助事务所)做好救助受理、审核确认、对象动态管理等工作,做好在社会救助工作制度执行、政策落实、程序规范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堵住管理漏洞;汇总、核实、处置纪工委、财政、信访、社会舆论等各条线收集到的涉及社会救助领域的问题反馈、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分析研判社会救助领域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研究源头防范的有效措施;监督各社区按程序和规范开展社会救助。

3、各社区将社会救助业务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全面落实临时补助尤其是年终补助纳入社区“小微权力”项目清单管理,经“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救助情况纳入“居务公开”等管理要求;负责核实社区群众反映和投诉的各类社会救助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深化宣传教育

1、坚持宣传内容多样性。加强救助政策在居民群众中的宣传力度,依托街道特色,通过社区服务延伸点及“惠民政策进万家”“我帮您”等项目,开展下社区政策宣讲以及入户政策解释,大力宣传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等政策,不断扩大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在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中的重要作用。

2、坚持宣传途径多元化。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多渠道宣传,依托门户网站、“睦邻嘉园”“睦邻惠生活”等公众微信号公开社会救助政策和办事指南,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公示办事流程、发放宣传折页,在各社区宣传栏、电子屏等公示救助政策、办事流程和材料索引等,确保社会救助窗口做到一次告知、二次办结。

3、强化警示教育筑防线。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对案例的学习,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筑牢思想防线,规范操作流程。切实增强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切实增强敬畏意识、规矩意识,做到心中有民、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不越红线、不碰底线。

(二)细化制度执行

1、严格准入流程制度。在受理环节,做到按照社会救助项目所规定的申请材料一次告知、受理材料齐全、信息核对准确,执行受理告知相关要求。在审核环节,做到操作流程规范、数据录入准确完整,逐级提交审核。在确认环节,做到严格审查,按照相关政策在规定时限内做出决定。

2、严格经济核对制度。按照“逢进必核、复查必核”的原则,委托经济核对中心对申请社会救助对象及复查对象进行车辆、房产、不动产登记、股票债券等财产和收入状况进行大数据比对,精准识别和认定救助对象。

3、规范社会救助民主评议制度。各社区要明确救助协理员,建立由社区书记(主任)、救助协理员以及相关人员组成的社会救助民主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小组组成人员总数不得少于7人,且为奇数,参加评议会议的成员必须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4、规范资金发放制度。社会救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根据市民政局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按政策自动生成发放清单,通过银行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并确保救助对象与资金发放银行卡“人卡一致”。对因特殊情况确需现金发放的,严格履行有关现场签收手续。

5、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受理、审核、确认”全流程公示制度,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居务公开栏、社区电子屏等场所或相关政府网站,依法、及时、全面公开社会救助政策、救助项目、申请流程、救助资金,接受群众监督。

6、健全近亲属备案制度。对街道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及社区工作人员有近亲属在其工作辖区享受社会救助项目的,予以备案,杜绝救助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强化监督检查

1、开展专项督查。围绕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工作规范化管理情况、基层能力建设情况及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等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深入了解情况,研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解决意见。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操作问题,通过当面、电话或书面方式予以提醒反馈;凡违反现行法规和政策的,在做好整改的同时,报送给相关部门分管领导。

2、做实日常监管。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加强对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的督查,推进社会救助全流程监督管理常态化。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民主评议、委托经济状况核查等方式,对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在册的社会救助对象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开展对全街道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督查检查。

3、拓展监督渠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全面落实社会救助信访工作专人负责、首问负责制。会同各社区、街道宣传部门等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各类倾向性、苗头性、聚集性社会救助舆情信息,认真分析研判,及时应对处置。

(四)责任追究

1、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以精准救助为目标,细化日常考核指标和分值,将社会救助督查、检查结果作为重点内容纳入社区条线季度考核和社区千分考核。同时采取多种方式交流社会救助经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2、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由街道纪检监察组织依规依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3、强化问题整改处置。对于日常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属实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并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各项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列入整改的问题是否按期解决,整改效果群众是否认可。

 街道制定的其他救助项目资金的使用要参照低保等相关社会救助政策,严格做到政策措施明确、项目标准清晰、操作流程合理、申请审批规范,资金发放和监管按照本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各相关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履行职责,加强对此类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7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