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F8121000-2021-001 发布机构: 嘉定镇街道
生效日期: 2021年06月03日 文 号: 嘉嘉发〔2021〕14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街镇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嘉嘉发〔2021〕14号

关于嘉定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3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嘉发〔2021〕 14 号

 

 关于嘉定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

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通知

 

街道各社区、直属企业、社会组织,街道机关各部门、事业中心:

为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本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2019〕第713号令)、《关于印发<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七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的通知》(沪府办发〔2020〕5号)、《市司法局关于上海市基层法治工作指引(试行)》、《关于印发<嘉定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嘉府办发〔2020〕37号)以及《关于印发〈嘉定城管执法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的通知》(嘉城管执〔2018〕48号)等文件要求,本街道对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法制审核,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机构

    街道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街道法制审核工作组,由党政办、司法所、城管中队、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审单位等人员组成,街道司法所具体负责法制审核工作的牵头、组织和协调。

二、参审单位

参审单位是拟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单位或部门,包括:街道机关各部门;各社区;街道所属集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由街道财政拨款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三、审核范围

街道法审工作组对本街道的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审核范围包括: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拟处理的重大违法行为;拟制发的重要规范性公文;其他需要法制审核的事项。

四、审核内容

(一)街道参审单位向法审工作组提出审核事项,内容包括:街道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规划、决策、重要意见、制度及措施等;涉及街道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部署文件;贯彻落实上级机关重要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和措施等;需要报告上级行政机关的重大行政事项;涉及街道的重要政务活动和重大活动事项;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具体目录清单详见附件1。

(二)街道法审工作组需对提出的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街道及相关部门法定职责、主体资格、权限等的合法合规;依法行政程序的合法合规;行政内容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合法合规;行政权力、义务的完备规范,潜在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应急措施等。

五、审核程序

街道相关部门(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要规范性文件行文、重大违法行为处理等进行法制审核程序:承办部门首先拟订相关的书面材料,形成送审稿,填写法制审核申请表(详见附件2)等相关材料,递交街道法审工作组进行法制审核,法审工作要与重大决策、重大决定的其他环节相衔接,承办单位对未通过审核的事项进行整改,法审工作组同意后,将审核结果报街道领导决定再执行。

     六、相关要求

(一)法审责任。法制审核以书面审核为主,提出审核的部门(单位),要填写审核申请表(一式两份),明确审核名称、依据、意见等事项,部门(单位)负责人要签字确认,有公章的部门(单位)要加盖公章。

(二)法审时限。合法性审查应当保证必要的审查时间,法制审核时间自收到法制审核申请之日起,除紧急情况外,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送审材料不完整、内容不符合审核要求,法审工作组有权要求送审部门补齐、整改相关送审材料。

(三)法审认定。法制审核后,应当出具审核意见:通过法制审核的,出具同意意见;未通过法律审核的,出具不同意意见;需要进一步修改补充的,出具保留意见,法制审核意见经确认后反馈给送审部门。

(四)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或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其他单位应当组织评估决策草案的风险可控性,明确风险点,作为决策依据,并提出和调整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五)协商处理。申请部门对法制审核意见存在异议的,相关部门应共同进行协商,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提请街道领导决定。对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确系存在难以把握的专业性等疑难、复杂问题或困难,需组织邀请专家顾问,会同法制审核部门,采取书面咨询、委托咨询、实地走访、听证会、论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组织开展论证,召开集体讨论会议决定。

 

附件:1、嘉定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2、嘉定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申请表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3日

 

 

  

 

抄送:区府办、区司法局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印发

   (共印80份)

附件1

嘉定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嘉定镇街道法制审核小组按照审核程序,审核内容清单包括:

(一)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清单目录:

    1、本街道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开发利用自然和文化资源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

2、本街道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3、本街道在辖区内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4、本街道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等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目录:

1、情节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

2、对重大违法案件给予较重行政处罚;

3、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50000元以上罚款且符合听证条件的;

4、处罚决定变更为不予处罚的;

5、行政处罚种类变更,

6、处罚调整幅度超过20%的;

7、除立即代履行、加处罚款和滞纳金以外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

8、需集体讨论的其他情形。

 

说  明

 

1、情节复杂案事件通常包括:案件影响面较大,案件跨区域,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处罚裁量等方面有争议的,承办部门和法制部门意见有分歧的。

2、重大违法行为通常是指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严重,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违法行为屡犯不改,胁迫、教唆、诱骗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拒不配合或以各种方式阻碍执法的。

3、较重行政处罚一般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选择上限或者接近于上限进行的处罚。

 

 

 

 

 

 

 

 

 

 

 

 

 

附件2

嘉定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申请表

申请部门:           联系人:          日期:    年  月  日

拟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名称


拟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简要内容


相关依据目录


所涉规定条款


申请部门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制审核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   注


注:1、拟提请审核的重大行政事项应提交原稿文本复印件备存。

2、“附件材料目录”应详细记录并提交重大行政事项相关附件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