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8221000-2021-001 | 发布机构: | 嘉定镇街道 |
生效日期: | 2021年06月03日 | 文 号: | 嘉嘉发〔2021〕15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嘉嘉发〔2021〕15号关于印发《嘉定镇街道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嘉发〔2021〕 15 号
关于印发《嘉定镇街道关于行政执法“三项
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街道各社区、直属企业、社会组织,街道机关各部门、事业中心:
现将《嘉定镇街道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3日
抄送:区府办、区司法局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印发
(共印80份)
嘉定镇街道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国务院〔2019〕第713号令)、《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19〕15号)及《关于2020年嘉定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嘉法治政府办〔2020〕3号)等要求,本街道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工作,着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工作时,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街道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效能,逐步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
二、工作原则
街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工作遵循“合法、客观、规范”总原则,秉持“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行政执法全程留痕、行政事项决策决定合法有效”的工作思路和理念,全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
三、工作目标
年内,本街道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活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工作,全面完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工作任务,争取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有较大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
四、主要工作
(一)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公开公示透明,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事前公示。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机制,在街道门户网站等媒体和办事、服务窗口等场所,公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权责清单、执法人员证件信息等,及时向社会公示,并不断完善动态调整。
2、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佩带或者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服务窗口要明示工作人员岗位相关信息。
3、推动事后公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决定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涉及“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本部门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的有关数据,集中公示公开。
4、落实公示平台。本街道行政执法信息,由党政办落实本街道门户网站等媒体作为公示平台,实行统一公示,归集街镇所属部门的行政执法信息,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公示,确保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
(二)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推动执法全过程有序规范,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的可回溯管理,做好以下工作:
1、规范文字记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如实反映行政执法过程,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按照档案管理要求,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清晰和准确,便于监督管理。
2、推行音像记录。各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现场,要进行全过程视音频记录。
3、探索科技管理。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行政执法的文字记录、音频视频等资料进行集中储存,要积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积极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信息化记录储存方式。要结合办公自动化、信息化系统建设,完善电子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
4、强化记录实效。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执法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不断提高法制审核规范程度以及法制审核水平,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审核主体。街道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工作组(简称“街道法审工作组”)负责本街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落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
2、确定审核范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类别、执行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以及对当事人、社会影响等因素,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探索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目录清单制度。
3、明确审核内容。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减轻行政处罚、变更或撤回行政许可、国有土地征收、行政强制执行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核,重点审核管辖权限、执法主体、执法资格、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证据、行政裁量权限运用、法律适用和行政执法文书等内容。
4.细化审核程序。结合重大行政执法活动实际,各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决定要确定法制审核期限。街道法审工作组要根据法制审核的范围和内容,对行政执法经办部门提请审核的相关材料,出具同意或存在问题的书面审核意见,对存在有异议的,要按照程序,报请有关领导决定后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的重要措施,是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保证。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三项制度”的相关要求,全面做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程记录、重大行政事项法制审核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抓好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岗前、岗位培训等措施,不断提高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求真务实,确保“三项制度”常态长效执行。
(三)注重信息报送。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做好平时重大行政执法活动信息收集、整理、报道工作,每个部门每个月至少要向街道司法所报送一篇执法信息,通过政务网专送件发送给街道司法所,信息的载体以文字、图片或视频相结合的形式。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落实1名联络员,填写《嘉定镇街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联络员反馈表》(附件),于6月15日前通过政务网专送件反馈给街道司法所施伟清。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工作,街道将推进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工作体系和年度目标,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开展不及时、措施未落实或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将及时落实督促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人员将进行通报批评等处理。
联系人:司法所施伟清,联系电话:69916205。
附件
嘉定镇街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联络员反馈表
部门(单位) | 联络员姓名 | 职务或职级 | 电话(手机) | 微信号 |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