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8214000-2021-003 | 发布机构: | 嘉定镇街道 |
生效日期: | 2021年08月19日 | 文 号: | 嘉嘉发〔2021〕17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嘉嘉发〔2021〕17号关于印发《2021年嘉定镇街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嘉发〔2021〕 17 号
关于印发《2021年嘉定镇街道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街道各社区、直属企业、社会组织,街道机关各部门、事业中心:
现将《2021年嘉定镇街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19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印发
(共印80份)
2021年嘉定镇街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推动街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度融入街道城市发展新格局,按照本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订方案如下:
一、完善社会信用配套制度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街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建立街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责任单位:营商办<经管>)
2.规范制度建设。认真贯彻国办《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依法依规明确信用信息范围,严格执行基本信息和增信信息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信息安全,保护各类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责任单位:营商办<经管>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3.健全长效机制。按照《关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全面推行各行业领域信用监管,建立健全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各行业领域信用奖惩清单,规范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对象名单管理。根据本市、本区有关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的要求,落实各行业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的修复条件和修复效力,不断完善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责任单位:营商办<经管>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全面推进诚信文化建设
1.丰富宣传内容。积极做好“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支持相关部门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诚信兴商宣传月”“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系列诚信活动。广泛运用网站、微信、报纸等宣传途径和平台,加强信用政策解读、信用知识普及和诚信案例褒扬。(责任单位:社区文明办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2.加强诚信教育。支持在中小学、职业教育与岗位培训中开展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作为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公益性文化单位、文化服务中心,分众化具象化开展诚信教育。开展诚信主题公益广告宣传,增强广大市民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约精神。(责任单位:社区文明办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3.开展诚信活动。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居民等各具特色的诚信实践活动。在道德模范评选中推选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加大诚信守信典型事迹宣传力度。巩固嘉定文明城区创建成果,强化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的诚信建设要求,将诚信建设具体举措纳入测评体系和考核标准中。以守信青年志愿者为重点,着力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社区文明办、团工委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全力推进信用监管
1.加强信息归集。梳理数据清单、行为清单及应用清单,编制“三清单”目录,按目录及时向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信用信息。(责任单位:营商办<经管>)
2.推行信用承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申请人的信用状况确定告知承诺的适用对象。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将承诺履行信息向区信用平台归集,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为其提供便利措施;对不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视情节依法实施限制。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信用承诺。(责任单位:营商办<经管>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3.应用信用核查。注重在行政管理服务工作中应用公共信用报告、企业公共信用电子证照等信用产品;在向区信用主管部门申请批量信用核查服务过程中,及时反馈信用信息应用结果。(责任单位:营商办<经管>)
4.规范信用修复。根据国家和市级公共信用信息修复要求,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各行业领域进一步优化信用修复内部流程,督促引导失信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通过作出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报告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责任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5.推进专项治理。按照《中央文明委印发<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文明委〔2020〕6号)要求,深入推进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信息服务、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考试作弊、交通运输、骗取社会保险、金融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完善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加大对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主体的监管和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1.切实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打造法治政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建设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完善优化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程序,建立健全政府决策执行诚信履约机制,完善失信惩戒和责任追究机制,推进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确保无政府重大失信事件。(责任单位:嘉城司法所)
2.强化公职人员信用管理。将信用核查嵌入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社工的招录程序,严格执行考察程序。落实公务员诚信“一人一档”制度,依托区机关事业单位绩效管理与考核系统不断推进公务员日常考核,记录完善公务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服务承诺兑现情况、纪律规范执行情况等个人信用信息。将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培训纳入公职人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持续开展职业道德承诺践诺活动。将公职人员信用状况作为干部考核晋升、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厚培公职人员诚信意识。(责任单位:社区党建办<组织>)
3.持续推动政务用信机制。继续推行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评优评先、资金扶持、招商引资、基层治理等行政管理过程中使用信用核查,建立健全信用报告,积极落实信用应用结果反馈机制。在街道扶持类、鼓励政策类中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加强对扶持对象守约践诺情况的跟踪监管。对于本部门参与或主导签署的合同,建立合同履约情况跟踪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五、扎实推进社区信用建设
1.推广“信用+”模式全覆盖。围绕“信易贷”“信用村居”“信用园区”“信用一条街”和“信用商圈(综合体)”建设,推动信用管理和服务重心下移。整合现有管理资源,创新并充实信用管理和服务内容。(责任单位:营商办<经管>、各社区)
2、拓展“信易+”守信激励应用场景。引导鼓励各类市场机构在企业管理、住房租赁、交通出行、旅游购物、市场交易等方面强化信用应用,持续为守信主体提供优惠和便利。积极探索信用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应用,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食品餐饮等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信用服务载体应用,提升公共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六、保障措施
1.进一步抓好责任落实。以迎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区复评工作为重心,按照本方案的责任分工,将信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能事项、具体业务与信用工作的融合度,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落实,强化协调配合,做好督查指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2.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街道财政要加大对信用基础设施、重点领域信用创新应用、信用产业发展和诚信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营商办<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