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17-00013 发布机构: 嘉定镇街道
生效日期: 2017年06月06日 文 号: 嘉嘉〔2017〕13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街镇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嘉嘉〔2017〕13号

关于印发《嘉定镇街道第十二届 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嘉定镇街道第十二届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制定的《嘉定镇街道第十二届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意见》已经街道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6日

      

 

 

抄送:嘉定区教育局、嘉定区人社局、嘉定区总工会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印发

(共印80份)

嘉定镇街道第十二届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意见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嘉定区人才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精神,以突出“十三五”期间人才工作“高精尖缺”导向,推动人才结构调整,更大力度培养各类急需紧缺人才为目标,结合《嘉定区第十二届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和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主题

提升职工技能、促进创新创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二、组织机构

建立嘉定镇街道第十二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见附件1),负责竞赛活动的整体推进、综合指导与管理。组委会下设竞赛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整个竞赛活动的筹备、项目设定、报名、组织选手参赛、协调等工作。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特点,协助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竞赛报名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参加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1、职业资格四级竞赛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证书(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四级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证书三年以上(以四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五级证书三年以上);

(3)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4)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5)获得本市区、局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竞赛。

以上条件中“相关职业”、“相关专业”以《2017年上海市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中的规定为准。

四、竞赛项目及等级

项目1: 汽车维修工  (职业资格三级)

项目2: 汽车维修工  (职业资格四级)

项目3: 家政服务员  (职业资格四级)

项目4: 中式烹调师  (职业资格三级)

项目5: 中式烹调师  (职业资格四级)

项目6: 西式面点师  (职业资格四级)

项目7: 中式面点师  (职业资格三级)

项目8: 中式面点师  (职业资格四级)

项目9: 形象设计师  (职业资格四级)

项目10:园林绿化工  (职业资格四级)

上述竞赛项目中,“项目3”为农民工专场,参赛人员应为本市农村户籍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或外省市户籍在沪从业人员。

五、竞赛形式和内容

(一)竞赛形式

1、首先由街道组织开展预赛,通过预赛选拔每个项目3-4名选手代表参加区职业技能大赛;

2、区级竞赛中,园林绿化工(四级)采用四区联赛形式,中式面点师(三级)、中式烹调师(四级)、西式面点师(四级)等3个集中“展示式”竞赛项目,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3、其他项目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竞赛形式。

(二)竞赛内容

竞赛项目的比赛内容按照2017年市级二类竞赛的竞赛题库组织实施,设初赛的竞赛项目决赛时不再设理论知识比赛部分。

六、竞赛时间

5月:               宣传发动

5月-6月:         预赛阶段和参赛申报

7月-9月:         选手培训阶段

9月-10月:        初赛和决赛阶段

七、竞赛申报

街道将于6月底前完成竞赛的预赛事项,完成向区竞赛活动办公室上报参加决赛选手名单的工作,组队参加区级决赛。

八、竞赛成绩

    (一)选手成绩

1、采用初赛与决赛相结合的项目,竞赛成绩为初赛成绩的40%与决赛成绩的60%之和;

2、其他项目的竞赛成绩即为决赛成绩。

(二)竞赛名次

选手名次按本项目竞赛成绩的高低排序决定,没有参加决赛的选手,排在参加决赛选手后。

(三)核发证书

竞赛项目与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评定竞赛成绩合格者将获得与竞赛级别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评定成绩一次有效,不予补考。

(四)资格晋升

技能等级的晋升,按《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指导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奖励办法

1、个人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以区职业技能竞赛光荣册上的获奖名单为准),奖励依次为2000元、1500元、1000元。

2、单位团体奖:以参赛单位所有个人得分累计,计算团体总分。设一、二、三等奖各一、二、三名,奖励依次为2000元、1000元、800元;

3、优秀组织奖:对在组织发动和管理工作中特别优秀的参赛单位进行奖励,设若干个,奖励1500元;

4、就业援助员优秀推荐奖:根据发动报名人员总数结合获奖情况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二、三名,奖励依次为1000元、800元、500元;

5、就业援助员优秀组织奖:根据后续跟踪服务及获奖情况设组织奖,奖金标准根据街道总体获奖情况确定。

 

附件:1、嘉定镇街道第十二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嘉定镇街道第十二届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

 

 

 

 

 

 

 

 

附件1

嘉定镇街道第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活动

组织委员会成员

                   

组 长: 冯  晴(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许勤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强(街道总工会主席)

副组长:秦  兰(街道社区服务办公室主任)

高松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

邵  慧(街道妇联主席、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亭嘉(街道社区发展办公室(财务)副主任)

周礽贝(街道团工委书记)

            顾晨璐(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工作人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高松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竞赛报名点:嘉定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09办公室

           (塔城路360弄8号)

联系人:朱  军  电话:59928106转8043、8040  139******2660

        王晓珺  电话:59534853(街道教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