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7-00014 | 发布机构: | 嘉定镇街道 |
生效日期: | 2017年01月12日 | 文 号: | 嘉嘉〔2017〕2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嘉嘉〔2017〕2号关于印发《嘉定镇街道全面推行 “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部门):
现将《嘉定镇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2017年1月22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7年1月22日印发
(共印40份)
嘉定镇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嘉定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嘉委发〔2016〕28号)和《关于落实河道管理养护河长名单的通知》(嘉水务〔2016〕24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辖区河道管理养护,实现河道管理养护的“规范精细、常态长效”,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和河湖健康,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嘉定镇街道河道管理养护“河长制”实施方案。
一、辖区河道基本情况
嘉定镇街道辖区内河道总长度约15.58公里,其中市级河道1条段,区级河道2条段,镇级河道2条段,村级河道8条段;河岸绿化总面积约为3.8万平方米;河道护岸挡墙总长度约为29公里;河道栏杆总长度约为10公里。
二、“河长制”工作目标
1、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通过建立“河长制”,计划到2017年底基本消除区域内水体黑臭现象,同时加强管控,防止黑臭现象回潮。
2、拆除违法违章建筑。以“河长制”为抓手,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章建筑。
3、提高河道管理水平。由河长监督河道管理养护“四定”(定人、定岗、定河段、定标准)实施情况,促进河道管理养护的“规范精细、常态长效”,形成“监督、整治、管理”三位一体的河道水环境治理新常态。
三、“河长制”领导体系
“河长”对辖区内市区管、镇村管及村沟宅河的相关管理养护负责。经研究决定,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甘永康为总河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项平为常务副总河长、分管城建工作办事处分管副主任陈兴华为副总河长的嘉定镇街道“河长”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管理办公室,由副总河长陈兴华兼任办公室主任,由社区管理办主任朱杰和社区管理办副主任朱晓波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并设立河长热线电话59528767、59533860。
四、“一河一河长”制度
根据街道实际情况,对市区管、镇村管河道和黑臭河道逐条落实各河段的河长及对应的片区河长(具体详见附表《嘉定镇街道河长名单》),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市级河道河长、办事处主任任区级河道河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镇村级河道河长,河道流经的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片区河道河长。河长及片区河长人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五、相关工作职责
“河长”领导小组:落实国家“水十条”基本要求,组织实施街道“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复杂疑难问题;组织相关辖区内河道管理养护工作考核,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质量不到位等情况进行问责督办。
河长:组织开展辖区内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消除黑臭水体;加强河湖岸线管理保护,拆除河道两岸违法建筑;禁止填堵侵占河道,水面率只增不减。
片区河长:掌握河道水环境现状、污染水体的污染源构成,监督河道管理养护单位的工作质量,协调所在社区和单位落实河道养护管理相关配合措施,促进河道管理养护的规范精细、常态长效。
河长办公室:组织开展街道“河长制”日常工作;建立河长联席会议、工作例会、宣传动员、信息报送、督查督办等制度;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开展“河长制”的工作要求。
六、接受社会监督
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主要河道、湖泊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依法治水、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增强社会各界河湖管理保护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夯实水环境治理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