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7-00015 | 发布机构: | 嘉定镇街道 |
生效日期: | 2017年02月16日 | 文 号: | 嘉嘉〔2017〕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嘉嘉〔2017〕3号关于2017年嘉定镇街道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
街道辖区有关委、办、局,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
为切实做好2017年嘉定镇街道无偿献血工作,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献血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上海市献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本街道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指标及任务分配
2017年区政府下达给嘉定镇街道的献血任务数为671人份(每人份200毫升),各委、办、局和企事业单位按职工人数的9%比例下达献血计划,各社区按社区居委会员工、服务性行业从业人员、在该社区居住和工作的外来人员总数的2-3%安排献血计划(详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2月24日~3月14日,各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工作,按照献血计划落实体检人员。
(二)体检、献血阶段:2017年3月15日、22日、23日、29日当天上午8:00-10:30开展体检、献血,采用一次法,即当天完成体检、献血工作(详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一)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公民,男性公民体重超过50公斤、女性公民体重超过45公斤,符合献血体检合格标准的方可参加无偿献血。
(二)参加献血的本地公民及来沪人员均须出示身份证,同时来沪人员还须持有效居住证,方可参加献血。
(三)各单位、社区把参加献血的人员名单汇总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带到现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献血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上海市献血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专人,精心组织,确保献血工作顺利完成。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1、各单位要通过不同渠道,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画廊、电子屏、公众微信号信息推送等多种宣传媒介,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科学献血知识的宣传,增强公民的献血意识,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献血无碍健康,无偿献血是公民应尽的义务,进一步提高参加献血的自觉性,在全街道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环境。
2、广泛宣传无偿献血的意义,普及血液和献血的科学知识。各单位、社区要组织动员献血人员由一次献血向多次献血、由献血200cc向400cc、由献全血向献成份血转变,鼓励单位、社区开展捐献单采血小板的创新性工作。做好造血干细胞捐献组织宣传发动工作,扩大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知晓率,在无偿献血人员中宣传动员适龄公民加入到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的行列,在无偿献血活动中完成造血干细胞捐献登记者不少于10名,为建立符合新形势发展要求的献血模式打下扎实的基础。
(三)明确要求,严格把关
无偿献血工作关系到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为了保证血液的质量,各单位、社区要明确要求,严格把关,积极组织符合献血条件的职工和市民参加献血。进一步落实献血单位、社区领导签字制度,各献血单位、社区要主动配合公安、监察、血液管理部门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各类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献血秩序,建立、完善和实行全社会防范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联动机制,确保血源安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