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7-00018 | 发布机构: | 嘉定镇街道 |
生效日期: | 2017年03月08日 | 文 号: | 嘉嘉〔2017〕6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嘉嘉〔2017〕6号关于印发《2017年嘉定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企事业单位、街道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7年嘉定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8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印发
(共印40份)
2017年嘉定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是上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嘉定区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区验收年,更是上海市创建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的关键年。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特制定2017年嘉定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以落实属地责任、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为抓手,以嘉定创建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和市级乃至国家食品安全城区为目标,坚持食药安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理念,推行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全覆盖监管,逐步形成“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街道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
工作目标: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覆盖率90%以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检测合格率达97%以上;年抽检食品样品数10件/千人;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达到85以上,市民对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60小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60小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不低于上一年度报告数量,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不低于百万人口150份。
二、主要工作
(一)落实各级监管责任,完善基层网络建设
1、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责任,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街道重点工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社区年度绩效考核且权重不低于3%,发生重大食品药品事故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和食品安全“四有两则”。(责任部门:街道食药安办)
2、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在市场综合监管执法中的首要责任,监督执法检查全面覆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监督员与检查员2.5:1的比例配足配强街道检查人员。以执法类综合改革和队伍建设为契机,强化食品安全职业化监管队伍建设。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激励和奖惩机制。(责任部门:嘉定镇市场监管所、街道食药安办)
3、完善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加强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食药安办实体化运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落实相应工作经费,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强社区队伍建设,及时完成“一站三员”和志愿者动态调整,完善培训、考核制度,充分调动“一站三员”积极性,发挥其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作用,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责任部门:街道食药安办、各社区)
(二) 依法履职环环相扣, 强化食药全程监管
1、加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在完成国家食药监总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管频次的基础上,根据食品风险和企业信用等级,推行分级分类风险管理,积极开展飞行检查、交叉执法、错时监管、暗查暗访,提高监管执法效能,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监管。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流程,全面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监督检查标准规程(SOP),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一户一档”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继续推进落实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有效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化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推进重点单位远程视频化监管,逐步实现食品安全全程化、无缝隙管理。(责任单位:嘉定镇市场监管所)
2、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领域监管。继续做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安全。(责任单位:嘉定镇市场监管所)
3、加强药、化、械领域监管。通过重点和关键环节控制,切实加强本辖区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过程质量监管,防控质量安全风险。生产环节,通过合理制定监管频次,突出对高风险品种和单位的重点监管,加强对特药、高风险药品和质量信用C级医疗器械企业的检查力度,增加企业飞行检查频次。流通使用环节,依托GSP认证、跟踪检查和专项整治等,提高零售药店的质量管理水平,重点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疫苗接种点药品质量的监管。结合专项整治,对植入类、一次性无菌类等医疗器械重点监管品种,做到细查、深挖、严惩,全面杜绝风险。加强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引导企业主动收集并上报,提高监测数量和质量。(责任单位:嘉定镇市场监管所)
(三) 有效运用专项整治,清除隐患突破难点
1、肉制品专项整治。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加大抽检力度,对发现问题的单位一律从严查处;对流通、餐饮单位加强索证、索票的监督检查,严查生产经营和使用无检验检疫证明的肉品行为,防止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加强对市场(含超市、卖场)废弃肉收集情况的监管,督促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嘉定镇市场监管所,博庆公司)
2、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加强对辖区食用油脂生产企业的重点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督促餐饮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入集中处置体系,确保产油单位油水分离器安装率90%以上;加大对非法收运、加工餐厨废弃油脂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促进废弃油脂收运工作规范、有序。(责任单位:嘉定镇市场监管所,协作单位:嘉定镇城管中队、嘉城派出所)
3、网络食品经营专项整治。加强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等业态的监管,进一步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严格的入网审查标准、落实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审查和证照公示,制定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制度和流程,使网络食品监管逐步纳入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序列。加强监管部门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信息的衔接,逐步建立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机制和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加强网络食品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嘉定镇市场监管所)
4、无证无照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以“疏堵结合、分类指导、减少存量,控制增量”为原则,依托“五违”整治、拆违等契机,继续紧抓食品无证无照综合治理,实现2017年的减量指标。充分依托信用体系,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明知从事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信用体系进行联合惩戒。对符合条件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备案管理的方式纳入监管,并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责任单位:嘉定镇市场监管所、街道食药安办,协作单位: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社区)
5、食品摊贩专项整治。落实食品摊贩信息登记并及时通报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嘉定镇市场监管所、嘉定镇城管中队)
6、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建立由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的整顿力度。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主体管理责任,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贯彻春、秋两季开学前食堂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嘉定镇市场监管所、嘉定镇城管中队、嘉城派出所、街道食药安办、街道教委)
7、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专项整治。严格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加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超市卖场管理,将蔬菜准出准入工作进一步扩展到超市、卖场,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并将检测数据及时上传。继续加强蔬菜检测点的检查和考核,进一步规范蔬菜检测准出工作,确保蔬菜质量安全;加强对集贸市场、超市卖场准入关的检查,确保入市食用农产品能溯源,同时要对快速检测工作开展指导和检查。各集贸市场以标准化快检室创建为契机,加强检验检测覆盖范围,提高检测质量,及时向市民公示检测结果。(责任单位:嘉定镇市场监管所、街道食药安办、博庆公司)
8、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专项检查。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重点对药品购销渠道、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以及执业药师在岗等情况开展检查。(责任单位:嘉定镇市场监管所)
9、植入类、一次性无菌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专项整治。结合辖区特点,在日常监管基础上组织开展高风险的植入类、一次性无菌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以及时发现产品隐患、排除行业风险为目的,以质量体系的规范性和追溯性为重点,严查产品出厂检测不完善、不符合质量标准、购销渠道不正规、验收出货记录不完备、无法追溯等行为,加强惩戒,促进行业整体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嘉定镇市场监管所)
(四) 依托科技提升效率, 强化食药科学监管
1、提升食品药品专业检测能力。完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针对性,扩大覆盖面,逐步形成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和企业自检“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推动基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常规化运作,使抽检快检成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的强有力手段。鼓励和扶持大型企业建立标准化自检实验室,督促企业自检自律。完善检验结果通报,推进食品检验信息和结果共享。(责任单位:嘉定镇市场监管所)
2、推进食品药品信息化建设。深化视频联网监控系统建设,推进远程视频监管方式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实现生产过程信息可追溯,切实发挥视频监控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中的突出作用。通过食品药品移动执法装备的运用,实现GPS实时定位、监督检查记录、现场取证和文书的规范制作。加快集贸市场远程电子监控建设,深入推行电子台账的普及应用,动态掌握集贸市场食品安全情况。(责任单位:嘉定镇市场监管所)
(五)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1、提升企业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程度。推动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食品生产经营良好操作规范,依法建立并执行食品生产、销售、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各项纪录制度。在重点食品行业和单位建立质量授权人制度以及原料供应商社会公示制度;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需定期将责任履职情况向监管部门进行汇报。鼓励企业制定并执行比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更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依法落实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因未履行相应义务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继续推进生产企业HACCP与ISO22000建设、餐饮企业ABC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嘉定镇市场监管所、街道食药安办)
2、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及培训考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100%持健康证上岗,重点单位关键环节操作人员须持健康证和培训上岗证“双证”上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60小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单位:嘉定镇市场监管所、街道食药安办)
3、深化企业追溯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对粮食及制品、畜类及制品、禽类等九大类食品加强信息追溯管理。加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卖场肉类蔬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运行监管,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维护;加大对连锁餐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追溯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做到信息可追溯。列入追溯管理品种目录的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到向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上传追溯信息的比例达到95%以上。完善企业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问题食品,及时召回问题食品,应召回食品召回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嘉定镇市场监管所、街道食药安办)
4、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拓展保险覆盖面,加大食品安全责任险在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普及程度,尤其提高在婴幼儿食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等食品生产者及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大型餐饮、自办酒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高风险品种和单位的投保覆盖率,逐步推进地产农产品保险覆盖率,有效利用商业保险降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食品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嘉定镇市场监管所、街道食药安办)
5、建设“诚信企业”、“守信超市”和“放心餐厅”。根据市食药安办和食药监局统一部署,在生产领域推动“诚信企业”、“质量提升示范点”、“上海市著名商标”建设,流通领域开展“守信超市”、“标准化菜场”升级建设,餐饮领域开展“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通过对高品质食品安全企业的正面宣传,树立“守法收益”的良好导向。同时,有效利用“黑名单”制度,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曝光,增强监管频次,体现“违法受惩”的执法理念。(责任单位:嘉定镇市场监管所、街道食药安办)
6、推广明厨亮灶工程。继续在大中型餐饮、重点商圈中推行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将后厨重点加工单元操作过程以矮墙、透明玻璃或视频方式呈现给广大市民,增强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普通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参与程度,倒逼企业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提升食品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嘉定镇市场监管所、街道食药安办)
(六)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信息公开程度
1、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食品药品应急处置培训及应急演练。完善应急装备物资,严格事故信息报送,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街道食药安办、嘉定镇市场监管所)
2、加强舆情监测工作。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应对制度,主动开展舆情监测,强化信息通报;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前的相互沟通,确保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归口发布。(责任单位:街道食药安办、嘉定镇市场监管所、街道文明办)
3、建立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检查、抽检、处罚等执法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应用。(责任单位:嘉定镇市场监管所、街道食药安办)
(七)加大“行、刑”衔接力度,完善协查联动机制
1、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市场监管所和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食品违法犯罪行刑衔接的有效制度。确保涉刑案件及时立案侦查,做好涉案物品检验与认定、办案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涉案物品处置等工作。(责任部门:嘉定镇市场监管所、嘉城派出所)
2、健全案件协查处置机制。对本地发现或其它部门通报的违法行为和问题食品,及时、全面开展上下游企业违法行为追踪溯源、问题食品召回与销毁、责任追究等工作。对跨部门、跨区域的案件查处,建立查处工作首处负责制。完善信息共享等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协查协办,防止系统性、大范围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责任部门:嘉定镇市场监管所、嘉城派出所)
(八) 推动各方共同参与, 社会共治齐享安全
1、强化社会监督渠道。加强对“12345”、“12331”热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的处置和分析。推行首接和督查督办责任制,建立食品药品投诉举报24小时不间断工作制度,明确投诉举报核查回复及时率100%工作要求,确保办结时限和市民满意率。完善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探索网络等新型举报方式,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途径。完善与食品安全职业举报人沟通交流机制。(责任部门:嘉定镇市场监管所、街道食药安办)
2、引导第三方加入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方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监管部门履职尽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作用。继续深入推进并丰富完善市民巡访、市民评议等第三方参与品牌活动。培养壮大由志愿者、行风监督员、社会公众等组成的第三方监管队伍,全力构建政府、企业、市场、消费者“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责任单位:街道食药安办、嘉定镇市场监管所、各社区)
3、全面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普法教育、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中小学生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每周不少于1个课时。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教,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公众对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区的关心和支持力度,提高市民的食品安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街道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社区)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食药安全监管保障机制
建立工作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食品安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人员配备、经费、办公用房、设施设备上予以保障,继续加强执法力量下沉,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检查员;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统一监管机构执法标准和装备配置,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优化人员、结构配置。(责任单位:嘉定镇市场监管所、街道食药安办)
(二)深化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
依托分类分级培训制度,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监管部门应定期组织专业监管执法人员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实务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60小时。组织社区“一站三员”和志愿者隐患排查、信息上报等协助执法能力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60小时。(责任单位:嘉定镇市场监管所、街道食药安办)
(三)加强责任追究制度
适时开展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估,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项责任。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并根据上级机关及区监察局的有关要求,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并组织督查。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相关规定,实施问责。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