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17-00020 发布机构: 嘉定镇街道
生效日期: 2017年03月29日 文 号: 嘉嘉〔2017〕10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街镇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嘉嘉〔2017〕10号

关于印发《嘉定镇街道调整预算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预算单位:

现将《嘉定镇街道调整预算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29日

 

 

 嘉定镇街道调整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调整预算管理,提升预算严肃性和约束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嘉定镇街道调整预算管理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量力而行原则。预算单位应综合考虑本部门和本单位当年收支增减因素,确保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做到积极稳妥、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二)统筹兼顾原则。预算单位应根据履行的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资源配置情况,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三)实事求是原则。预算单位应按照规定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和其他各项资金,杜绝瞒报、虚报的现象。

(四)科学准确原则。预算单位应以街道社会经济发展和履行部门职能需要为依据,对预算资金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加以测算,力求预算数据真实准确。

(五)年中不予调增原则。部门支出年初预算确定以后,除突发性事件和政策性因素增加的必不可少开支,并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批准的调整预算外,其它支出项目当年财政不予调增。

二、调整内容

(一)基本支出预算,是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支出预算。

1、人员支出预算,根据国家、市、区统一规定的人员工资、津补贴政策和预算供给政策据实编制。预算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人员增减及政策变动情况按实调整。

2、公用支出预算,依据财政部门制定的综合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制内实有人数及各单位对应的综合公用经费系数编制。预算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和公用事业(水电邮)费价格变动情况按实调整。

(二)项目支出预算,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实现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项目支出预算,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优化结构、讲求效益、零基预算的原则,滚动编制。

街道对项目支出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分为政策性项目、一次性项目和经常性项目

1、政策性项目,是指具有普遍性且支出标准有明确规定的项目,预算单位必须根据相关政策变动情况按实编制调整预算,须提供政策文件依据及支出标准。

2、一次性项目,是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本部门的工作要求为完成一次性的工作任务而安排的预算,预算单位必须根据项目当年度实际需求资金编制调整预算,须提供调整原由及具体测算明细。

3、经常性项目,是指预算单位为维持其正常运转,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持续多年发生的支出项目,原则上年中不予调整。

三、调整的类型

1、调增预算,是指增加当年度预算金额,具体为:

(1)新增预算项目。无年初预算项目,因政策或工作需要新增加的项目支出。

(2)追加预算金额。有年初预算项目,因政策或工作需要在原由预算金额上增加预算金额。

2、调减预算

(1)裁减预算项目。年初已确定的预算项目因政策或工作原因,当年度不发生开支,项目不再纳入当年度部门预算的。

(2)追减预算金额。年初已确定的预算项目因政策或工作原因,当年度预计发生的开支少于年初预算金额,项目预算金额须调减的。

3、项目之间调整

(1)明细项目间调整。主项目中的明细项目之间预算金额的相互增减调整,主项目总金额不变。

(2)主项目间调整。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中主项目之间预算金额的相互增减调整,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总金额不变。

四、调整的资金性质

(一)街道财政拨款,是指街道财政动用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拨款。

(二)其他财政资金,是指除街道财政拨款以外的财政资金。

1、上级拨款,是指预算单位上级条线部门下拨的经费。

2、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通过其他渠道组织的收入资金。

3、上年结余,是指预算单位上年度未使用的上级拨款和其他收入结转至本年的资金。

五、审批程序及权限

(一)街道财政拨款资金的调整

1、预算调增。预算单位书面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街道财务科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调增金额5万元以下的,经街道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调增当年预算;调增5万元及以上的,经街道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街道党工委会议讨论确定调增当年预算。

2、预算调减。预算单位书面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提交街道财务科调减当年预算。

3、预算项目之间调整

(1)明细项目间调整。预算单位书面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提交街道财务科调减当年预算。

(2)主项目间调整。预算单位书面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街道财务科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调增金额5万元以下的,经街道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调增当年预算;调增5万元及以上的,经街道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街道党工委会议讨论确定调增当年预算。

(二)其他财政资金的调整

预算单位书面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提交街道财务科调整当年预算。

六、须报送的资料

1、《嘉定镇街道调整预算审批表》

2、调整预算的政策依据、标准及测算明细

3、其他相关资料。